各設區市工信局、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,各有關企業:
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《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》(工信部企業〔2022〕63號)和我廳《福建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》(閩工信規〔2024〕3號),經公告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有效期為3年,到期組織復核。為做好2025年到期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復核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復核對象
2022年公告的1435家創新型中小企業(名單詳見附件1),其中福建中海創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等74家企業未在培育平臺上更新2024年度企業信息,取消復核資格,認定資格到期自動失效。
二、有關要求
(一)復核企業按屬地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(https://zjtx.miit.gov.cn/,以下簡稱培育平臺),線上根據系統指引填報《福建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申請書》,填寫相關評價表,上傳佐證材料,完成自評,線下無需提交紙質材料。佐證材料可參考我廳《關于常態化組織開展2025年度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》(閩工信函中小〔2025〕51號)有關要求提供。
(二)嚴禁弄虛作假,復核企業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實性、合法性負責,相關后果由復核企業自行承擔。凡在復核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,一經發現,取消本年度復核資格,且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。
(三)各設區市工信局要高度重視,認真組織2025年到期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參加復核,逐家通知、不漏一戶。對照《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》,組織對企業申報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,開展實地抽查(抽查記錄留存備查),重點抽查企業近三年是否發生重大安全(含網絡安全、數據安全)、質量、環境污染等事故,是否存在嚴重失信、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,企業是否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,企業2024年度審計報告是否為已賦碼電子版原件、可否通過“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”深度查驗等情形。經公示無異議,將有關復核情況(含復核匯總表,詳見附件2)于10月20日前書面報送我廳。
(四)對復核合格的企業,繼續保留稱號;對復核不合格的,取消稱號。為加強政策銜接,在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前,原創新型中小企業稱號依然有效(74家未在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的除外);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后,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。
三、聯系方式
(一)各設區市工信局業務咨詢:
福州市工信局企業服務處 0591-83258367
漳州市工信局中小企業科 0596-2037635
泉州市工信局中小企業科 0595-22107787(申報咨詢)
0595-22167839(人工審核)
三明市工信局中小企業科 0598-8295266
莆田市工信局中小企業科 0594-2610312
南平市工信局中小企業和服務業科 0599-8832447
龍巖市工信局企業和生產服務業科 0597-3293260
寧德市工信局中小企業科 0593-2863157
省工信廳中小企業處 0591-87846919
(二)登錄賬號問題咨詢:12381
(三)培育平臺技術支持:010-87901013/87901032
(四)郵寄地址:福州市華林路76號省政府大院8號樓334
(五)電子郵箱:[email protected]
附件:1.福建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復核名單
2.創新型中小企業復核匯總表
來源: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
2025年8月12日
(此件主動公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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